親屬來日・家人團聚的印象圖

如想邀請父母來日本,過去曾有一種稱為「特定活動(奉養老年父母)」的在留資格,但此制度現已廢除。目前若想讓父母長期在日本生活,必須符合法務省所規定的有限條件。

特定活動(奉養老年父母)已被廢除

以「為奉養老年父母而邀請其來日本」為目的的在留資格(特定活動・奉養老年父母),現已不再設立。與配偶或子女不同,以「單純奉養目的」讓父母長期同住的一般簽證並不存在。如需讓父母赴日,可考慮以短期逗留(觀光等)方式入境,或確認是否符合以下條件性制度,又或父母本人是否可取得其他在留資格(經營管理、技能等)。

目前獲准邀請父母的主要情況(依據法務省資訊)

根據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公布的資訊,在以下情況下,父母的入境及在留可能獲得許可。

1. 高度專門職・特別高度人才的父母(為養育子女或支援懷孕中之配偶)

若本人持有高度專門職特別高度人才的在留資格,有可能以「特定活動」方式邀請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赴日。

  • 目的:限定於以下其中一項:
    ・照顧高度專門職外國人(或其配偶)7歲以下子女
    ・協助高度專門職外國人懷孕中的配偶,或懷孕中的本人進行日常護理及家務等必要支援
  • 主要要件示例:家庭年收入(預定)800萬日圓以上,且父母須與作為高度專門職外國人的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同住等

※詳細要件及所需文件,請參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以下頁面。
在留資格「特定活動」(高度專門職外國人或其配偶的父母・特別高度人才外國人或其配偶的父母)|出入國在留管理廳

2. 從事特定研究等活動・特定資訊處理活動人士的父母(以家屬身份同行)

若本人持有特定研究等活動特定資訊處理活動的在留資格,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有可能以「特定活動」身份在留日本。

  • 適用對象父母:扶養者(從事特定研究等活動或特定資訊處理活動的人士)之父母,或扶養者配偶之父母
  • 主要要件示例
    ・與扶養者同住,並受其扶養
    在海外曾與扶養者同住並受其扶養
    ・與扶養者一同遷居日本(邀請時以「一同遷居」為前提)

※「特定研究等活動」「特定資訊處理活動」,係指在法務大臣指定機構從事的研究・資訊處理等活動。詳細請參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以下頁面。
特定活動(特定研究等活動等的父母・特定研究等活動等的家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

其他選擇

在留期間

視乎取得的在留資格及許可內容而有所不同。請參閱法務省各頁面或許可記載內容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