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會計服務簽證、係律師同註冊會計師等合格人員從事其工作嘅居留身份。
除了海外律師和註冊會計師資格外,具有律師、註冊會計師、司法書士、稅務師和行政書士等日本資格嘅人都屬於一類。

握手をする男性二人

法律・會計服務簽證可以獲得嘅資格

要獲得簽證,您需要證明您具有以下資格之一:

  1. 律師
  2. 司法書士
  3. 行政書記員
  4. 註冊會計師
  5. 稅務會計師
  6. 土地和房屋測量師
  7. 勞動和社會保障顧問
  8. 專利代理人
  9. 海事代理
  10. 註冊外地律師
  11. 外籍註冊會計師

在留期間

5年、3年、1年、3个月

所需文件

  1. 喺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嘅申請,或申請更改居留身份的許可
  2. 照片(長4厘米×寬3厘米)。
  3. 回郵信封(標準信封,地址清楚註明,郵票價值392日元(簡易掛號信))
  4. 證明申請人具有律師、司法書士、行政書士、註冊會計師、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土地和房屋測量師、註冊外國律師、外國註冊會計師、社會保險和勞動顧問、專利代理人或海事代理人的資格之一的文件(執照複印件、證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