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不像美國一樣,在日本出生並不會自動取得日本國籍。
若父母其中一方為日本人,子女可取得日本國籍;但若父母雙方均為外國籍,便需要為出生的子女申辦簽證(在留資格)。
子女出生時的簽證手續
若父母雙方均為外國人而子女在日本出生,子女不會取得日本國籍,必須申辦允許子女在日居留的簽證(在留資格)。手續須於出生後30日內辦理。惟若子女出生後60日內離開日本,則無需辦理手續,可合法在日居留。
若60日內未取得簽證,子女將被視為逾期居留(非法居留),並面臨強制遣返。請於子女出生後盡快辦理相關手續。
子女出生後的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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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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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生後14日內向市區町村役所提交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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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到子女所屬國籍的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出生登記等必要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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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請在留資格取得許可(出生後30日內)
何謂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
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是指因脫離日本國籍、在日本出生等原因,無需經過入境手續即可在日居留的外國人,若預計在該事由發生日起超過60日仍在日居留,則須申請取得在留資格(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在留資格之取得(入管法第22條之2))。
自事由發生日起60日內,即使沒有在留資格亦可在日居留;但若預計在日居留超過60日,則須於事由發生日起30日內申請取得在留資格。若未申請而超過60日,將構成逾期居留(非法居留),並成為強制遣返的對象。請於子女出生後盡早開始辦理手續。
關於國籍:若父母雙方均為外國籍,在日本出生的子女不會取得日本國籍。請務必前往子女所屬國籍的駐日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出生登記,並為子女申辦護照。
申請要件(申請對象、申請期限等)
- 手續依據:《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第22條之2及第22條之3
- 申請對象:脫離日本國籍者,或因出生等事由無需經過入境手續即可在日居留的外國人,且預計自該事由發生日起超過60日仍在日居留者
- 申請期限:自取得資格事由發生日起30日內(出生情況為出生日起30日內)
- 提交申請者:代辦人(申請代辦行政書士・律師等)、法定代理人或申請人本人。未滿16歲者,可由親屬或同住者代為提交。由代辦人提交時,申請人本人原則上無需親往入管,但必須在日本境內居留。
- 手續費:免費
- 申請地點:管轄居住地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可透過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或外國人在留綜合資訊中心 0570-013904 查詢)
- 受理時間:平日 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各官署可能有所不同)
- 標準處理期限:自事由發生日起60日內(亦有即日處理的情況)
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亦可進行網上申請。
關於希望取得的在留資格
申請書類及所需文件會因在日活動內容(在留資格)而有所不同。子女出生後最常申請的在留資格如下:
- 家庭成員居留 … 父母其中一方以「教授」「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留學」等在留資格在日居留,作為受其扶養的子女活動時
- 日本人配偶者等 … 父或母其中一方為日本人,以其實子身份在日居留時
- 永久居民配偶者等 … 父或母為永久居民等,以其子女身份在日居留時
- 定居者 … 符合定居者告示規定,以其子女身份在日居留時
如不確定符合哪種在留資格,請參閱在留資格一覽表(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或向入管機關或專業人士諮詢。
所需文件一覽(子女出生後的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
以下為以在留資格「家庭成員居留」取得時的所需文件參考。若希望取得其他在留資格,請在法務省・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頁面確認相應在留資格的連結,並準備所需文件。
通用必備文件
- 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書 1份(PDF・Excel)
- 照片 1張(按指定規格。未滿16歲者免附)
- 出生證明文件 1份(出生登記受理證明書等)
- 護照(出示)※若新生兒尚未發給護照,請向入管確認
- 證明申請人與扶養者身份關係的文件 1份
戶籍謄本、婚姻登記受理證明書、出生證明書(副本)等其中之一 - 扶養者的在留卡或護照副本 1份
- 問題書 1份(PDF)
扶養者職業・收入證明文件
扶養者從事工作或事業時
- 住民稅課稅(或免稅)證明書及納稅證明書(記載1年度總收入及納稅狀況)各1份
- 在職證明書或營業許可書副本等 1份
扶養者因留學等而未從事工作時
- 能夠支付生活費的證明文件
- 扶養者名義的存款餘額證明書或獎學金給付相關證明書等
備有更佳的文件
- 住民票 1份(建議提交)… 提交後,許可後的在留卡將記載居住地,無需另行向市區町村申報居住地。若未提交,須於許可後14日內申報居住地。
※外文文件請附上日文譯本。日本的證明書請使用發行日起3個月內的文件。詳細及最新所需文件,請參閱在留資格「家庭成員居留」的「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欄,或向管轄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外國人在留綜合資訊中心(0570-013904)查詢。
在留期間
因所取得的在留資格而異(家庭成員居留情況為,原則上由法務大臣指定不超過5年的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