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別高度人才制度(J-Skip)係2023年4月起推行嘅制度。有別於傳統嘅高度人才積分制(70分或以上可獲高度專業人才資格),只要學歷・工作經歷與年薪達到一定水準以上,即可毋須積分計算而獲批在留資格「高度專業人才」,並以「特別高度人才」身份享有更多擴充嘅優惠措施。
制度詳情請參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特別高度人才制度(J-Skip)」及概要資料(PDF)。
J-Skip嘅三類活動類型及申請條件
在留資格「高度專業人才」按活動內容分為以下三類。J-Skip嘅申請條件因類型而異,如下所示(毋須積分制)。
| 活動類型 | 內容(例) | J-Skip申請條件 |
|---|---|---|
| ①高度學術研究活動 (高度專業人才1號(甲)) |
根據與日本機構嘅合約從事研究・研究指導・教育活動(大學教授・研究員等) |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持碩士或以上學位且年薪2,000萬日圓或以上 ・從事相關業務實務經驗10年或以上且年薪2,000萬日圓或以上 |
| ②高度專業・技術活動 (高度專業人才1號(乙)) |
需要自然科學或人文科學知識・技術嘅業務(企業技術人員、國際律師等) | 同上① ・碩士或以上學位且年薪2,000萬日圓或以上 ・實務經驗10年或以上且年薪2,000萬日圓或以上 |
| ③高度經營管理活動 (高度專業人才1號(丙)) |
企業嘅經營或管理(企業管理人員等) | 從事經營・管理相關業務實務經驗5年或以上且年薪4,000萬日圓或以上 |
特別高度人才嘅主要優惠措施
獲認定為特別高度人才後,在留卡背面等將載明「特別高度人才」,並可享有以下優惠。
- 入境及在留手續優先處理
- 可使用大型機場等優先通道
- 獲批在留期限「5年」
- 符合一定條件者可聘用家政傭工(家庭年收入3,000萬日圓或以上時,無需家庭情況要件,最多可聘2名)
- 配偶就業:即使不符合學歷等條件,包括教授・藝術・宗教・報道・技能等在內,每週可就業超過28小時
- 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帶同父母
- 放寬永住許可條件:申請永住許可所需在留期限只需1年(傳統高度專業人才70分或以上需3年、80分需1年;一般就業資格需10年等)
- 可從事複合在留活動
此外,取得「高度專業人才2號」(以特別高度人才身份持1號在留1年或以上者可申請轉換)後,在留期限將變為無限期,幾乎可從事所有就業資格相當嘅活動。
J-Skip・高度專業人才(積分制)・一般就業資格比較
下表整理了特別高度人才(J-Skip)、傳統高度專業人才(積分制70分或以上)、一般就業資格(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經營・管理等)之間嘅區別。
| 比較項目 | 特別高度人才(J-Skip) | 高度專業人才(積分制) | 一般就業資格 |
|---|---|---|---|
| 認定標準 | 學歷・工作經歷+年薪水準(毋須積分) | 70分或以上積分(學歷・工作經歷・年薪・年齡等計算) | 各在留資格嘅條件(學歷・實務・職務內容等) |
| 在留期限(1號) | 5年 | 5年 | 6個月~5年(視資格而定) |
| 申請永住許可目標年期 | 1年 | 70分或以上3年、80分1年 | 10年等(視資格而定) |
| 配偶就業 | 即使不符合條件,每週超過28小時就業可行(可從事職種廣泛) | 一定範圍內可就業 | 原則上「家庭在留」不可就業(需辦理在留資格變更等) |
| 家政傭工 | 家庭年收入3,000萬日圓或以上最多2名(無家庭情況條件等) | 家庭年收入1,000萬日圓或以上等條件 | 原則上不可 |
| 入境及在留手續 | 優先處理 | 優先處理 | 普通處理 |
| 2號(無限期・擴大活動) | 持1號1年或以上可申請轉換 | 持1號3年或以上等可申請轉換 | 不適用 |
申請流程(概要)
- 新申請入境日本者:由接收機構等提交「高度專業人才1號」相關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同時申請「特別高度人才」認定。
- 已在日本居留者:透過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在申請更改為「高度專業人才1號」嘅同時,申請「特別高度人才」認定。
- 所需文件・樣式因活動類型(甲・乙・丙)及申請種類而異。最新文件清單請參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J-Skip頁面。
官方連結・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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