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創造人才制度(J-Find)示意圖:開拓事業與未來的全球人才

未來創造人才制度(J-Find)係2023年4月推出的制度。畢業於世界排名靠前的海外大學等院校的人士,如需喺日本進行「求職活動」或「創業準備活動」,可獲在留資格「特定活動(未來創造人才)」,最長可在留2年。申請毋需通過認定機構,可直接向入管局申請,此點與創業簽證有所不同。

制度詳情請參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優秀的海外大學等畢業者進行創業活動・求職活動的情況(J-Find)」未來創造人才制度概要資料(PDF)

J-Find的3項條件(須全部符合)

如要成為在留資格「特定活動(未來創造人才)」的申請對象,須同時符合以下1至3的全部條件

條件內容
① 對象大學 須畢業於以下3個世界大學排名中,有2個以上排名100位以內的大學,或完成該大學研究生課程,並取得學士或以上學位(或專業學位)
・QS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THE(泰晤士)世界大學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學術排名(上海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
※對象大學名單請參閱法務省「未來創造人才制度對象大學名單(PDF)」(截至令和8年1月)。申請時請同時確認最新排名。
② 畢業後年數 自對象大學畢業(或研究生課程修畢)、獲授學位之日起,須在5年以內
③ 生活費 申請時,申請人的存款須折合日圓達20萬圓以上(作為初期在留期間的生活費)。

未來創造人才制度(J-Find):開拓事業與未來的全球人才

J-Find可進行的活動・在留期間

  • 求職活動:在日本國內企業等進行求職活動
  • 創業準備活動:為在日本創業而進行的準備活動
  • 在留期間原則為1年,可透過更新最長在留2年
  • 配偶者・子女可以「特定活動(未來創造人才外國人的配偶者等)」身份隨行(具體條件及手續請參閱入管局的說明)

無地域限制,只要喺日本國內進行求職活動或創業準備活動,可居住於任何地方。另外,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後,在某些情況下亦可從事就業(兼職・實習等)。詳情請向入管局查詢。

申請種類

請根據情況選擇以下其中一種申請方式。

  •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申請:由海外新以此在留資格入境日本的情況
  • 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已持其他在留資格在留日本,擬轉換為J-Find活動的情況(如符合條件,請盡快申請)
  •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已持「特定活動(未來創造人才)」在留,擬繼續從事相關活動的情況

所需文件及表格因申請種類而異。共通所需文件包括:逗留預定表個人履歷學位證明文件(畢業證明書等)・存款餘額證明資料等。最新清單請於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J-Find頁面確認。

J-Find・創業簽證・經營管理的比較(簡易對比)

以下整理「想喺日本求職」或「想準備創業」人士相關主要制度的分別。

比較項目 J-Find(未來創造人才) 創業簽證 經營管理
目的 求職活動或創業準備活動 創業準備活動(新規創業) 事業的經營・管理
主要對象 世界排名2個以上100位以內的大學畢業・畢業後5年以內・存款20萬圓以上 在認定機構地區進行創業準備的人士(無學歷限制) 符合事業所・常勤員工・資本金等許可基準的人士
在留期間 最長2年 最長2年(每半年更新等) 5年・3年・1年等
地域限制 有(認定機構的對象地域)
申請流程 直接向入管局申請(毋需認定機構) 向認定機構提交計劃→取得證明書→向入管局申請 直接向入管局申請

與創業簽證的詳細比較請參閱創業簽證頁面

適合以下人士

  • 畢業於QS・THE・上海排名中任意2個以上排名100位以內的大學(或研究生院)的人士
  • 畢業後5年以內,希望喺日本進行求職活動的人士
  • 畢業後5年以內,希望喺日本進行創業準備的人士(不受創業簽證般認定機構地域限制,可自由選擇活動地點)
  • 申請時可確保存款20萬圓以上的人士

官方連結・資料

如有關於J-Find申請或條件的查詢,歡迎隨時透過查詢表單聯絡我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