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日本短期逗留嘅簽證
居留資格係指外國人喺日本短期逗留所需嘅許可證。
適用於以觀光或探訪親友為目的嘅臨時入境,入境時由日本機場嘅出入境在留管理廳(入境審查官)決定批准或拒絕。
具體而言,以下情況均適用,最短可喺日本逗留15日,最長可逗留90日。
- 探訪熟人、朋友、親戚等
- 觀光、娛樂等逗留
- 因病就醫嘅逗留
- 參加競技比賽或賽事嘅逗留
- 參觀工廠、展覽會,或進行視察、考察嘅逗留
- 參加教育機構或企業培訓、會議或說明會嘅逗留
- 進行市場調研、商務洽談等短期商業活動嘅逗留
- 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嘅臨時逗留
※請注意,短期逗留簽證禁止就業,因此唔可以從事兼職等有報酬嘅工作。此外,此簽證亦唔允許進行居留資格以外嘅活動。
係以觀光、探親訪友、商務洽談・會議・參觀等短期目的喺日本逗留嘅居留資格。逗留期間為15日・30日・90日其中之一,免簽證國家及地區人士可能毋須簽證入境。不可就業。
係為喺日本接受治療・健康檢查・療養嘅外國病患及其隨行人員(同行者)而設嘅居留資格(屬「特定活動」之一種)。逗留期間為90日以內、6個月或1年,須經身份擔保機構(醫療協調員等)辦理手續。
係為日本大學・專門學校等畢業嘅留學生,希望畢業後繼續喺日本求職而申請嘅居留資格(屬「特定活動」之一種)。逗留期間原則上為6個月,可透過更新再延長最多6個月。一旦確定就業,須變更為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就業系列居留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