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資格「醫療」,係指醫師、牙科醫師及其他依法律具備資格人士所從事醫療相關業務嘅在留資格(根據出入國在留管理廳之定義)。適用對象為喺醫院、診所、藥局等機構,依據日本國家資格從事醫療業務嘅人士。

適用於此在留資格嘅主要活動・資格
申請人必須持有以下任一日本資格,並從事該相關業務。
- 醫師・牙科醫師
- 醫師・牙科醫師以外:藥劑師、保健師、助產師、護士、準護士、牙科衛生士、診療放射線技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視力訓練士、臨床工程師、義肢裝具師
※所有資格均需以日本免狀・執照等證明。詳情請參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留資格『醫療』」・登陸許可基準(PDF)。
在留期間
5年、3年、1年或3個月
必要文件一覽
提交文件因申請種類(新規入境・在留資格變更・更新・取得)而有所不同。以下為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所載之大致標準。審查過程中或需提交額外資料。外文文件請附上日文譯本。日本境內發出之證明書請使用發出日起3個月內之文件。
1.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由海外新規入境時)
【共通】
-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書 1份
- 相片 1張(指定規格)
- 回郵信封(填妥寄件地址・貼上掛號郵票)1個
【類別1:醫師・牙科醫師】
- 證明申請人持有醫師或牙科醫師日本資格之文件(免狀或證明書等副本)1份
- 說明任職機構概況之資料(醫院・診所等需註明設立許可年月日)1份
【類別2:醫師・牙科醫師以外】
- 證明申請人持有藥劑師・保健師・助產師・護士・準護士・牙科衛生士・診療放射線技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視力訓練士・臨床工程師・義肢裝具師任一日本資格之文件(免狀或證明書等副本)1份
- 說明任職機構概況之資料(醫院・診所等需註明設立許可年月日)1份
※申請時如能提交護照副本,建議一併提交。
2. 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由其他資格更改為「醫療」時)
【共通】
- 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書 1份
- 護照及在留卡(出示)
- 相片 1張(指定規格・16歲以下不需要)
【類別1:醫師・牙科醫師】
- 證明持有醫師或牙科醫師日本資格之文件(免狀或證明書等副本)1份
- 說明任職機構概況之資料 1份
【類別2:醫師・牙科醫師以外】
- 證明持有上述「醫師・牙科醫師以外」任一資格之文件 1份
- 說明任職機構概況之資料 1份
※如擬從事符合此在留資格之活動,請盡快申請。若未從事原有在留資格對應活動,或會面臨在留資格被撤銷之風險。
3.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以「醫療」繼續在留時)
【共通】
-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
- 護照及在留卡(出示)
- 相片 1張(指定規格・16歲以下等情況可能不需要)
- 住民稅課稅(或免稅)證明書及納稅證明書(記載1年間總收入及納稅狀況)各1份
- 證明從事職務內容及報酬之在職證明書或所屬機構文件 1份
【類別1:醫師・牙科醫師】
- 原則上毋需提交其他資料。
【類別2:醫師・牙科醫師以外】
- 證明資格之文件(免狀或證明書等副本)1份
※轉職後首次更新時,亦需提交說明任職機構概況之資料。
4. 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在日本境內取得「醫療」資格時)
【共通】
- 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書 1份
- 護照(出示)
- 相片 1張(指定規格・16歲以下等情況可能不需要)
- 證明國籍之文件,或證明取得事由之文件 1份(依類別提交對應文件)
【類別1:醫師・牙科醫師】
- 證明持有醫師或牙科醫師日本資格之文件 1份
- 說明任職機構概況之資料 1份
【類別2:醫師・牙科醫師以外】
- 證明持有上述「醫師・牙科醫師以外」任一資格之文件 1份
- 說明任職機構概況之資料 1份
由申請人本人以外人士提交文件時,或需出示提交者之身份證明文件。最新提交文件及表格,請向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留資格『醫療』」及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