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係出入境管理法別表第一之二所規定、可以從事就業嘅居留資格。係指根據同日本公私機構之間嘅合約,從事需要理學、工學等自然科學領域,或法律學、經濟學、社會學等人文科學領域嘅技術・知識嘅業務,抑或需要基於外國文化嘅思想・感受性嘅業務嘅活動。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該當活動(法務省嘅定義)

根據出入境管理法,以下活動係該當活動(教授、藝術、報道、經營・管理、法律・會計、醫療、研究、教育、企業內轉勤、介護、興行等各居留資格所對應嘅活動除外)。

  • 需要技術・知識嘅業務:理學、工學等自然科學,或法律學、經濟學、社會學等人文科學領域所需嘅技術或知識
  • 國際業務:需要基於外國文化嘅思想或感受性嘅業務

適用例:機械工程師、口譯員、設計師、私營企業語言教師、市場推廣業務從事者等。詳情請參閱出入境在留管理廳「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取得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居留資格嘅條件

必要嘅學歷同實務經驗

根據入境許可標準,大致上需要符合以下任何一項,並具備所需嘅技術・知識。

  1. 大學畢業,主修從事工作所需嘅技術或知識相關科目,或接受過同等以上嘅教育。
  2. 完成日本專修學校嘅專門課程,主修從事工作所需嘅技術或知識相關科目。
  3. 具備從事工作所需嘅技術或知識10年以上嘅實務經驗。

如果係從事需要基於外國文化嘅思想・感受性嘅業務(翻譯、口譯、語言教學、公關・宣傳、海外貿易業務、設計、商品開發等),除上述條件外,可能需要提交證明從事相關業務3年以上實務經驗嘅文件(大學畢業生從事翻譯・口譯・語言教學嘅情況可能不需要此文件)。

如果係IT技術人員,可以用法務大臣規定嘅「信息處理技術」相關考試・資格嘅合格證書等來滿足條件。DOEACC制度嘅資格(A、B、C級)喺某些情況下亦可使用。

報酬金額

薪酬金額必須等同或高於日本人從事相同工作時所獲得嘅薪酬。

居留期間

5年、3年、1年或3個月(根據出入境管理法由法務大臣授予)。

必要文件清單(概要)

根據申請種類(居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居留資格變更許可・居留期間更新許可・居留資格取得許可)及接收機構嘅類別,所需提交嘅文件有所不同。以下為概要。最新詳情及表格請參閱出入境在留管理廳頁面及該頁面嘅提交文件確認清單(PDF)。

接收機構嘅類別

所需提交文件嘅數量,取決於所屬機構屬於以下哪個類別。

  • 類別1:符合特定條件嘅企業等、創新企業、公共法人・公益法人・特殊法人・認可法人・獨立行政法人、國家・地方公共團體、相互保險公司、證券交易所上市企業等
  • 類別2:已獲批准使用居留申請網上系統嘅機構,或前一年度薪金所得源泉徵收稅額達1,000萬日圓以上嘅團體・個人
  • 類別3:已提交前一年度職員薪金所得源泉徵收票等法定調書合計表嘅團體・個人(類別2除外)
  • 類別4:不屬於上述任何一類嘅團體・個人(需要提交更多額外文件)

共同所需嘅主要文件(部分文件因申請種類而省略)

  • 證明所屬機構屬於類別1〜4其中之一嘅文件
  • 類別1:認定證副本、上市證明(四季報副本等)、主管官廳設立許可證明等其中之一
  • 類別2:居留申請網上系統使用申請獲批證明、前一年度薪金所得源泉徵收票等法定調書合計表(副本)
  • 類別3:前一年度職員薪金所得源泉徵收票等法定調書合計表(副本)

申請人(外國人本人)嘅主要文件

居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居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居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需要以下文件。

  • 列明從事與申請相關嘅技術或知識業務嘅機構・內容・期間嘅履歷書 1份
  • 證明學歷或職歷等嘅文件(以下其中之一):
    • 大學等嘅畢業證明書或同等以上教育嘅證明文件
    • 在職證明書等,證明從事相關業務期間嘅文件(包括大學・高等專門學校・高中・專修學校專門課程修讀相關科目期間嘅證明)
    • 如從事基於外國文化嘅業務,則需提交證明從事相關業務3年以上實務經驗嘅文件(大學畢業生從事翻譯・口譯・語言教學者可能豁免)
    • IT技術人員:法務大臣規定嘅「信息處理技術」相關考試・資格嘅合格證書或資格證書(※如已另行提交學歷等文件,可能無需提交)

居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額外所需嘅主要文件

  • 住民稅課稅(或非課稅)證明書及納稅證明書(記載1年間總收入及納稅狀況)各1份(於1月1日現居地嘅市區町村辦理)
  • 如根據派遣合約就業:說明派遣地工作內容嘅資料(勞動條件通知書・僱傭合約書等)1份
  • 轉職至類別3或4企業等後首次更新時,可能需要額外提交決算文件、說明業務內容嘅資料、登記事項證明書、勞動條件通知書等。

其他注意事項

  • 在日本發出嘅證明書,請提交發出日起3個月內嘅文件。
  • 以外文撰寫嘅文件,請附上日文譯文。
  • 文件不齊全嘅申請,可能導致審查延誤或對申請人造成不利影響。

關於申請表嘅填寫方法及所需文件嘅詳情,亦可向外國人居留綜合信息中心(TEL:0570-013904)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