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所持並非可於日本工作之在留資格,原則上不得在日本就業;惟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後,即可從事每週原則28小時以內之工作。此外,若希望從事現行在留資格所准許範圍外之活動,亦須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須向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提出申請,通常於申請後約2週至1個月左右可知結果

本人於英國留學期間亦曾打工。當時每週以20小時為上限。收入有助於生活開銷,且透過工作學到許多、亦結識了朋友。本事務所可代為辦理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手續,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