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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專業人才簽證(在留資格「高度専門職」)

高度專業人才是以高度人才積分制為基礎的在留資格。為促進接納預計對我國學術研究及經濟發展有所貢獻的高度專業能力外籍人士,此制度於2012年5月導入。將學歷、工作資歷、年收入、年齡、特別加分(日語能力、研究成績等)積分化,合計達70分以上即可獲得在留資格「高度専門職」,享有多項優惠措施。

高度專業人才1號可在積分達70分以上時取得,享有在留期間5年、配偶者就業、提前申請永久居留(70分可3年、80分可1年)等優惠。高度專業人才2號適用於以1號(或以往作為高度人才的「特定活動」)在日停留一定期間者,在留期間為無限期,可從事幾乎所有工作活動。另有不使用積分制的特別高度人才制度(J-Skip)

制度詳細請至出入國在留管理廳「高度人才積分制」確認。

申請高度專業人才簽證,必須達到規定的積分

目前在海外、計劃赴日滯在且積分達70分以上者,或目前持大學教授(教授簽證)研究者(研究簽證)經營管理簽證在日滯在的外籍人士,若學歷、年齡、年收入及其他積分合計達70分以上者,均被視為該領域的專家,對日本而言是寶貴人才,可享有多項優惠措施

受高度專業人才在留資格外籍人士扶養的配偶及子女,可申請家族滯在簽證;就業的配偶、家事協助人員及父母,可申請特定活動簽證

高度專業人才1號

若能達到70分以上,請先申請1號取得5年在留資格。
不可直接申請2號。

高度專業人才2號

高度專業人才1號(或以往作為高度人才的「特定活動」)在日停留一定期間後,即可申請變更為2號。70分需在留3年以上80分需在留1年以上為基準。取得2號後,幾乎可從事所有工作活動在留期間為無限期

一般而言,取得1號後若無特殊原因,通常在在留期間屆滿時申請變更為2號。

高度專業人才的三種活動類型

高度學術研究

高度學術研究活動「高度專業人才1號(甲)」※在日本公共或私人機構從事研究、研究指導或教育活動,且積分達基準分數70分以上者,可申請高度學術研究活動的在留資格。

高度專業・技術活動

高度專業・技術活動「高度專業人才1號(乙)」※在日本公共或私人機構從事需具備自然科學或人文科學領域知識或技術之業務活動,且積分達基準分數70分以上者,可申請高度專業・技術活動的在留資格。

高度經營管理活動

高度經營管理活動「高度專業人才1號(丙)」※在日本公共或私人機構從事事業經營或管理活動,且積分達基準分數70分以上者,可申請高度經營管理活動的在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