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別高度人才制度(J-Skip)是2023年4月起導入的制度。有別於傳統的高度人才積分制(達70分以上可取得高度專業人才資格),只要學歷・工作資歷與年收入達到一定水準以上,即可不經積分計算直接取得在留資格「高度専門職」,並以「特別高度人才」身份享有擴充的優惠措施。
制度詳細請至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特別高度人才制度(J-Skip)」及概要資料(PDF)確認。
J-Skip的三種活動類型與要件
在留資格「高度専門職」依活動分為以下三種類型。J-Skip的要件依各類型如下所示(無需積分制)。
| 活動類型 | 內容(例) | J-Skip要件 |
|---|---|---|
| ①高度學術研究活動 (高度専門職1號甲) |
依據與本邦機構之契約從事研究・研究指導・教育活動(大學教授・研究者等) | 須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且年收入2,000萬日圓以上 ・從事所欲從事業務之實務經驗10年以上且年收入2,000萬日圓以上 |
| ②高度專業・技術活動 (高度専門職1號乙) |
需具備自然科學・人文科學知識或技術之業務(企業技術人員、國際律師等) | 同上述① ・碩士以上學位且年收入2,000萬日圓以上 ・實務經驗10年以上且年收入2,000萬日圓以上 |
| ③高度經營管理活動 (高度専門職1號丙) |
事業經營或管理(企業經營者等) | 從事事業經營・管理之實務經驗5年以上且年收入4,000萬日圓以上 |
特別高度人才的主要優惠措施
獲認定為特別高度人才後,在留卡背面等處將記載「特別高度人才」,可享有以下優惠措施。
- 入國・在留手續的優先處理
- 大型機場等的優先通道使用
- 給予在留期間「5年」
- 在一定條件下可雇用家事協助人員(家庭年收入達3,000萬日圓以上時,無需家庭事情要件等,最多可雇用2人)
- 配偶者就業:即使不符合學歷等要件,包括教授・藝術・宗教・報道・技能等在內,可超過每週28小時就業
- 在一定條件下可攜同父母
- 永久居留許可要件放寬:申請永久居留所需在留期間僅需1年(一般高度專業人才70分以上需3年、80分需1年;一般就業資格需10年等)
- 允許複合性在留活動
此外,「高度専門職2號」(可由特別高度人才以1號在留1年以上後移轉)的在留期間為無限期,幾乎可從事所有就業資格相當之活動。
J-Skip・高度專業人才(積分制)・一般就業資格的比較
下表整理了特別高度人才(J-Skip)、傳統高度專業人才(積分制70分以上)、一般就業資格(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經營管理等)之間的差異。
| 比較項目 | 特別高度人才(J-Skip) | 高度專業人才(積分制) | 一般就業資格 |
|---|---|---|---|
| 認定基準 | 學歷・工作資歷+年收入水準(無需積分) | 積分達70分以上(依學歷・工作資歷・年收入・年齡等計算) | 各在留資格要件(學歷・實務・職務內容等) |
| 在留期間(1號) | 5年 | 5年 | 6個月~5年(依資格而異) |
| 永久居留許可所需期間 | 1年 | 70分以上需3年、80分需1年 | 10年等(依資格而異) |
| 配偶者就業 | 即使不符合要件,可超過每週28小時就業(適用職種廣泛) | 在一定範圍內可就業 | 原則上「家族滯在」不可就業(需辦理資格變更等) |
| 家事協助人員 | 家庭年收入達3,000萬日圓以上最多2人(無需家庭事情要件等) | 家庭年收入達1,000萬日圓以上等條件 | 原則不可 |
| 入國・在留手續 | 優先處理 | 優先處理 | 一般處理 |
| 2號(無限期・活動範圍擴大) | 以1號在留1年以上後可移轉 | 以1號在留3年以上等後可移轉 | 不適用 |
申請流程(概要)
- 新規入境日本時:由接受機構等提出與「高度専門職1號」相關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並在申請中提出「特別高度人才」認定申請。
- 已在日本在留者:透過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在申請變更為「高度専門職1號」的同時提出特別高度人才認定申請。
- 所需文件・格式依活動類型(甲・乙・丙)及申請種類而異。最新文件清單請至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J-Skip頁面確認。
官方連結・資料
如有J-Skip申請或要件相關諮詢,歡迎隨時透過聯絡表單與我們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