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特定活動40號在日本長期停留的外國人

特定活動40號是讓擁有充足資產的外國人,能在日本從事觀光、休養、文化體驗等活動並長期停留的在留資格。一般觀光目的的短期停留,多數情況下每次最長90天,實務上也常以一年約180天作為一項判斷基準。相較之下,特定活動40號一開始會給予6個月的在留期間,經更新後最長可在日本停留1年

在京都學習茶道、到溫泉地靜養、慢慢遊覽日本各地,或與家人朋友在日本度過安穩從容的時光。適合這類生活方式的,就是俗稱的富裕層長期停留簽證。雖然不能從事有收入的工作,但若目的為觀光、才藝學習、休養或放鬆,這是一項非常實用的制度。

停留滿1年後,只要先離開日本,之後再次符合要件並重新申請,仍可再以1年長期停留為目標。對希望把日本作為生活據點之一、悠閒享受日本生活的人而言,特定活動40號是相當現實且具吸引力的選擇。

特定活動40號・41號可以做什麼

在留資格「特定活動」之中,以觀光、休養等為目的的長期停留,分為主要申請人的特定活動40號,以及同行配偶的特定活動41號。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外務省的說明中,主要列有以下要件。

  • 對象:免簽證國家・地區等之國籍者,且年滿18歲
  • 停留目的:觀光、休養及其他類似活動
  • 在留期間:6個月。經更新許可後最長可停留1年
  • 就勞:不得在日本從事取得收入的活動
  • 配偶:同行於40號申請人的配偶,可申請41號
  • 子女:本制度不允許子女同行

最新的對象國家・地區及制度詳細內容,可參考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說明外務省的說明。不過,實際申請時,重要的不只是「是否符合要件」,還包括如何說明資產資料、保險資料及停留預定表。

最重要的兩大要件:資產證明與醫療保險

特定活動40號審查中特別重要的,是能夠說明3,000萬日圓以上的存款,以及已加入涵蓋停留期間的醫療保險。這兩項並不只是形式上的確認項目,而是判斷申請人能否在日本安心長期停留的核心資料。

1. 3,000萬日圓以上的資產證明

申請時,需證明申請人與配偶的存款合計,換算為日圓後達3,000萬日圓以上。若夫妻一同行動,配偶以特定活動41號同行,則可合算夫妻雙方的存款。

重要的是,單純提出餘額證明書有時並不足夠。入管或日本大使館通常會要求可確認目前餘額及過去6個月入出金明細的資料。這是為了避免申請前臨時借入、只為申請而短暫放入帳戶的所謂「展示資金」。若能確認帳戶名義、餘額、入出金紀錄及最後交易,網路銀行畫面截圖或電子存摺影本也可作為資料進行檢討。

不過,這並不代表從6個月前起就必須一直維持3,000萬日圓以上,否則絕對無法申請。例如不動產出售、投資商品贖回、退休金、事業出售等,期間有大額入金的情況,只要能附上合理說明資金來源的資料,仍有申請的可能性。這正是入管實務經驗會發揮作用的部分。

2. 涵蓋死亡、受傷、疾病的醫療保險

申請人必須加入民間醫療保險,以涵蓋在日本停留期間死亡、受傷或罹患疾病時的風險。外務省的說明中,也將涵蓋預定停留期間的海外旅行傷害保險等醫療保險加入證明列為必要文件。

保險方面,建議盡可能來日本前先加入。日本政府非常重視長期停留者是否會在無保險狀態下於日本生病或發生事故。此外,像台灣的「e您遊」等商品,依商品內容不同,可能無法在抵達日本後加入,或以出發前投保為前提。

若已抵達日本但尚未投保,則需檢討海外居住者或旅行者適用的保險。例如SafetyWing 的 Nomad Insurance有時會被列為相對便宜的選項。不過,保障內容、可投保國家與年齡、等待期間、既往症的處理方式,會因商品而異;申請前務必讓保單與條款能清楚讀出「死亡、受傷、疾病」皆在保障範圍內。

配偶同行的情況

若配偶以特定活動41號同行,並與40號申請人在日本國內同一住所居住、一起從事觀光等活動,通常不需要由配偶另行證明3,000萬日圓。夫妻合算說明3,000萬日圓以上即可。

另一方面,若夫妻分別以本制度在日本停留,則需要合計6,000萬日圓以上的存款。此外,41號配偶不得早於40號申請人入境日本。

自行申請的難點與本事務所的支援

特定活動40號也可以直接向自己國家的日本大使館或總領事館申請簽證。然而在實務上,有些大使館會先引導申請人「請先在日本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

COE是由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事先確認申請人在日本的活動符合在留資格,且符合上陸條件後所核發的證明書。持有COE時,向海外日本大使館或總領事館申請簽證通常會更容易推進。不過,持有COE本身並不保證一定會核發簽證。

Heritage行政書士事務所由宮崎提供日本國內COE申請支援。我們會整理資產資料、醫療保險、停留預定、配偶同行關係,並以入管容易理解的方式製作申請文件。尤其是過去6個月入出金有較大變動、持有多個帳戶或多種貨幣資產、希望以夫妻合算申請的人,建議及早諮詢。

委託本事務所時的流程

1. 事前準備

首先,請透過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銀行資料、網路銀行畫面、餘額證明、醫療保險加入證明、保險條款、護照資訊等。本事務所確認內容後,會製作申請書、理由說明及停留預定表。完成前會以PDF請您確認,並依需要修正。

2. 申請當日

COE申請當日,原則上申請人本人必須人在日本。請攜帶護照正本,並在大阪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或京都出張所等地與宮崎會合。我們會在現場請您簽名,並陪同提出申請。護照正本在申請時會提示,但通常會在當日返還,這一點也能讓申請人較安心。

3. 許可後

許可後,我們會以電子郵件轉寄電子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電子COE / Electronic 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申請人可將該電子COE提示給自己國家的日本大使館或總領事館以取得簽證,並在日本機場接受上陸許可時領取在留卡。

4. 費用

在大阪・京都入管申請時:260,000日圓(含消費稅及實費)

若需在遠方的入管申請,另需交通費及日當。我們會事先確認申請地點與時程,並告知預估總額。

所需文件清單

以下是特定活動40號申請中核心的文件。若配偶以41號同行,還需要追加婚姻證明書、與40號申請人的關係證明資料等。外文資料需附上日文翻譯。

  1. 旅券(護照)
  2. 申請書(由本事務所製作)
  3. 照片(直4cm×橫3cm)
  4. 停留預定表(由本事務所製作)
  5. 過去6個月的存款存摺等資料(可確認目前餘額及收入支出明細者。3,000萬日圓以上,可與配偶合算)
  6. 涵蓋停留期間的醫療保險證明(死亡、受傷、疾病均在保障範圍內)

資料準備的重點,是「讓入管能在短時間內理解」。即使餘額充足,如果帳戶名義、幣別、入出金理由、保險保障範圍不易判讀,仍可能被要求追加說明。本事務所會一併整理哪些資料作為主資料、哪些資料作為補充說明。

特定活動40號的結果,會因準備品質而改變

富裕層長期停留簽證若只看要件,似乎很單純。但實際上,許多人會在資產如何呈現、過去6個月入出金如何說明、保險如何選擇、停留預定表如何製作、配偶同行關係,以及是否應先取得COE等問題上感到迷惘。

如果希望安心展開在日本的1年生活,建議在申請前階段先行諮詢。我們會從「這些銀行資料是否足夠」「抵達日本後才加入的保險是否可行」「夫妻合算3,000萬日圓能否適用」等實務確認開始支援。

諮詢特定活動40號申請

希望在大阪・京都入管申請COE的人,即使尚未準備銀行資料或保險資料,也可以先與我們聯絡。我們會說明以最短時間推進申請所需的準備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