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核發申請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核發申請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核發申請說明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COE)係指為證明外國人於入境審查時,擬在日本從事之活動並非虛偽,且符合《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所定之在留資格(不含短期滞在)之活動等上陸要件,而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所轄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事先核發之證明文件。

若持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於日本國大使館或總領事館申請簽證(査證)時,原則上較易於標準處理期間內(自受理申請之次一工作日起算五個工作天)獲得簽發(惟持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並不代表簽證必然核發)。當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核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後,可將該證明書寄交身在海外的申請人本人,由其持往日本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簽證發給手續,以較為迅速取得簽證。此外,抵達日本時出示已貼附簽證之護照,亦有助於順利完成入境手續。

然而,即使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亦不代表必定能取得簽證或順利入境。

有關短期滞在之在留資格,依法不核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手續細節請參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核發申請」

由本人或代理人提出申請

得否申請核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視在留資格種類而定,惟原則上僅限本人或代理人始得提出申請。申請取次行政書士得受任辦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核發申請之相關業務,惟於提出申請時點,申請人本人或其代理人須身在日本。

代理人之資格,原則上以居住於日本之外國人本人親屬,或已締結僱用契約之公司職員等為限;若以經營・管理之在留資格新設公司之情形,受託辦理事業所設置等事宜者,亦得擔任代理人。

簡易檢查清單

査證事前協議

除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核發申請外,另有稱為「査證事前協議」之途徑,惟須由外國人透過駐外日本公館辦理,且往往耗時甚久。短期滞在以外之情形,建議先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後,再申請簽證(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