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習生培訓簽證是由在日本公司和機構中工作以獲取技能,技能和知識的人以及為掌握所學技能而工作的人員所獲得的簽證。
接受方法有兩種,僅公司接受的和工會接受的。

技術培訓簽證

僅就公司而言,一家海外公司的全職僱員被日本公司接受為實習生。接受公司的每20名全職員工可以接受一名實習生。
團體監督類型對應於接受日本援助和指導的商會合作社負責接受和監督學員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接收公司的全職員工少於50名,則可以接受3名學員,100名或更少的學員6名,200名或更少的學員10名,300名或更少的學員15名。有可能。

獲得技術實習生培訓簽證的條件 (僅限公司接受) 

團體監督型驗收

技術實習生簽證是由團體指導的技術實習生,在日本公司或機構工作時從事獲得技能,技能和知識的活動。它被認為是外國營業所的職員。

  1. 日本公司等海外營業所
  2. 具有與日本公司等的國際交易至少一年或過去一年超過10億日元的歷史記錄的組織
  3. 與企業有業務關係的組織,例如與日本公司建立國際業務聯盟,由司法部長通過通知指定

技術實習生的要求

  1. 從機構轉移或借調的海外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合資企業的員工。
  2. 要獲得的技能不是簡單的任務。
  3. 他年滿18歲,併計劃在回日本後利用在日本獲得的技能。
  4. 獲得在您的祖國很難掌握的技能。
  5. 他具有與計劃在日本進行的技術實習相同的工作經驗。
  6. 不得要求技術實習生從派遣組織或培訓機構那裡收取保證金。
    此外,尚未締結任何合同來規定違約勞動合同的罰款。

培訓機構的要求

下列科目的課程必須至少舉行預定時間的1/6。

  1. 日本語
  2. 一般的日本生活知識
  3. 法律保護技術實習生所需的信息,例如《移民控制法》和《勞動標準法》
  4. 有助於掌握技巧的知識

除上述內容外,與實施培訓的機構有關的要求也相同,例如安置技術培訓講師和生活講師,創建技術培訓日記,補償技術見習生,確保住房,諸如與工作有關的意外保險之類的保障措施等。有。

獲得技術實習生培訓簽證的條件 (團體督導接受) 

可以接受團體監督的組織

  1. 商會
  2. 小型企業協會
  3. 職業培訓公司
  4. 農業合作社,漁業合作社
  5. 公益法人基金會,公益法人基金會
  6. 司法部長通過通知指定監督機構

技術實習生的要求

  1. 要獲得的技能不是簡單的任務。
  2. 他年滿18歲,併計劃在回日本後利用在日本獲得的技能。
  3. 獲得在您的祖國很難掌握的技能。
  4. 收到了母國和地方政府的建議。
  5. 他具有與計劃在日本進行的技術實習相同的工作經驗。
  6. 不得要求技術實習生從派遣組織或培訓機構那裡收取保證金。
    此外,尚未締結任何合同來規定違約勞動合同的罰款。

監督組織的要求

  1. 實習技術培訓由國家和地方政府提供資金,其他援助和指導進行管理。
  2. 官員至少每三個月審核一次培訓機構。
  3. 確保了技術實習生的諮詢系統。
  4. 為技術實習生培訓1正確創建技術實習生培訓計劃。
  5. 在技​​術實習培訓1期間,主管和員工將至少每月一次向培訓機構提供指導。
  6. 技術實習生進入日本後,立即在“技術實習生No.1”中進行以下課題的講座 (包括講座和參觀) 。
    如果預訓練時間超過160小時,則應進行十二分之一以上。
    B) 在日本的一般生活知識c) 對技術實習生進行法律保護所必需的信息,例如《移民控制法》和《勞動標準法》
    d) 有助於掌握流暢技能的知識等。
    這必須由知識淵博的外部講師來完成。
  7. 此外,有必要澄清監督費用,應對無法繼續進行技術實習生培訓,確保回國旅行費用和為技術實習生提供住宿的情況,保障與工作有關的意外保險等條件,並滿足取消人員資格的要求。

培訓機構的要求

  1. 必須找到技術指導員和生活指導員。
  2. 創建並保留技術培訓日記,並在技術培訓完成後至少保留一年。
  3. 技術實習生的薪酬必須等於或大於日本僱員的薪酬。
  4. 還有其他要求,例如為技術實習生提供宿舍,為工人意外保險等保障措施,以及取消管理人員資格的原因。

居留期限

一年零六個月或司法部長在此指定的期限 (一年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