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签证的取得方式
经营管理签证的取得路径会因申请人目前身处海外还是日本、是否持有日本银行账户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目前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申请的情形
若您已持其他在留资格在日本合法居留,应通过「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变更为经营管理签证。
若以当前在留资格所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方式在日本连续停留超过约3个月,有可能被视为未从事该在留资格所允许的活动,敬请留意。
当然,并非只要提出申请就一定会获批。
本事务所可协助您撰写事业计划书、理由书、公司章程,并支持法人设立等事宜,欢迎随时咨询。
目前居住在海外的外国人申请的情形
居住在海外的外国人提出申请时,具体手续会因是否持有日本银行账户而有所不同。
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如由本人以外的人员代为办理,下列人员可作为代理人提出申请:
- 本人所经营或从事管理的事业在日本的事务所的职员
- 本人所经营或从事管理的事业拟在日本新设事务所时,受委托办理该事务所设置事宜的人员(如为法人,则为其职员)
以在留资格认定申请的方式办理且在日本没有代理人时,原则上在提出申请时本人须身处日本。
委托本事务所办理时,须就事务所设置等事宜向本事务所进行委托。
持有日本银行账户的情形
若持有日本银行账户,外国人单独设立法人时,以往在日本无住所则难以完成设立登记;现已允许在日本无住所的情况下进行法人设立登记。
若您向本事务所出具授权委托书,本事务所可代为办理手续并递交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证明书获批后,本事务所可将其邮寄至您在海外的住所。请您持该证明前往当地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经营管理签证的签发手续,并以贴有签证的护照入境日本。若无可作为代理人的职员或共同经营者等合作伙伴,则提出申请时本人须在日本。提出申请后,您可先返回本国等待结果;若申请获准,请在本国完成在留资格相关手续后再入境日本。
未持有日本银行账户的情形
若未持有日本银行账户,具体方案取决于在日本是否有协助人(合作伙伴)。
①在日本有协助人(合作伙伴)的情形
若在日本有协助人,可由其同时担任拟新设公司的董事,并使用协助人的银行账户完成法人设立。
在完成法人设立的登记后,可申请为期1年的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
证明书交付后,本事务所可将其邮寄至您在海外的住所;请您持该证明前往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签证手续后入境日本。
②在日本无协助人(合作伙伴),且首先申请在留期间为4个月的经营管理签证的情形
未持有日本银行账户、居住于海外且在日本无合作伙伴而申请经营管理签证时,通常应首先申请在留期间为4个月的经营管理签证。
申请4个月在留期间时,原则上无须完成法人登记,仅凭公司章程、事业计划书、理由书等材料即有可能取得认定。
若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获准交付,本事务所可将其邮寄至您在海外的住址;请您持该证明前往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以贴有4个月经营管理签证的护照入境日本。
持4个月经营管理签证入境后,将发放在留卡,并可在日本进行住所登记。
完成住所登记后,可向银行提交在日本签发的身份证件(住民票等),并以住民票所载地址收取银行寄送的账户开立相关文件,从而满足开户时银行对身份证明的要求。
在日本成功开立银行账户后,可将开业资金汇入该账户并推进法人设立手续。法人设立完成后,可再申请将在留期间更新为1年的经营管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