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资格「特定技能」是根据2018年《入管法》修正案新设、自2019年4月起可接收的在留资格,旨在在国内难以确保人才的特定产业领域中,接收具有一定专业性与技能的外国人。本页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JITCO等官方信息,归纳制度概要及所需材料。

特定技能的种类(1号·2号)
在留资格「特定技能」分为特定技能1号与特定技能2号两类。
- 特定技能1号:在特定产业领域中,从事需要相当程度的知识或经验之技能的业务活动。在留期间由法务大臣个别指定(每次不超过1年,通算不超过5年)。
- 特定技能2号:在特定产业领域中,从事需要熟练技能的业务活动。在留期间为3年、2年、1年或6个月。经更新可长期工作,满足要件时可携配偶及子女来日。
1号须以技能考试、日语考试确认水平(技能实习2号良好结业者可免试),并由接收机构或注册支援机构提供生活支援。2号无须日语考试,也不属于支援对象。详情请参阅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特定技能』」及JITCO「在留资格『特定技能』简介」。
特定产业领域(16个领域)
可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的特定产业领域为下列16个领域。1号可在全部16个领域接收;2号仅可在部分领域接收(工业产品制造业仅限部分业务区分)。
①介护 ②大楼保洁 ③工业产品制造业 ④建设 ⑤造船与船用工业 ⑥汽车维修 ⑦航空 ⑧住宿 ⑨汽车运输业 ⑩铁路 ⑪农业 ⑫渔业 ⑬食品饮料制造业 ⑭餐饮业 ⑮林业 ⑯木材产业
各领域可从事业务的细节,请参阅各领域要领别册(出入国在留管理厅)。
持特定技能签证在日本工作的条件
技能与日语要件
以特定技能1号工作时,须通过分领域技能评价考试,并具备日语能力(国际交流基金日语基础测试或日语能力考试N4以上)。技能实习2号良好结业者可免除上述考试。特定技能2号须通过规定的技能考试等确认具备熟练技能,但无须参加日语考试。介护领域除上述外,还须通过介护日语评价考试。
考试信息链接
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各领域的考试信息。
报酬金额·在留期间
报酬金额:须不低于日本人从事同类工作时所获报酬的同等金额(特定技能雇用合同标准)。
在留期间:特定技能1号由法务大臣个别指定(每次不超过3年,通算原则上不超过5年)。特定技能2号为3年、2年、1年或6个月,经更新可长期工作。
所需材料一览
与特定技能相关的主要申请为:(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希望新入境日本时);(2)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从其他在留资格变更为特定技能);(3)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所需材料因申请种类、特定技能1号/2号及领域而异。以下为概要。最新样式及清单请务必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资格『特定技能』」页面的「特定技能外国人在留相关申请应提交材料一览·核对表」中确认。
共通所需材料
- 照片1张(符合指定规格者)
- 申请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
- 申请人护照及在留卡(变更·更新申请时须出示)
应提交材料的分类(认定证明书·变更许可申请时)
应提交材料大致分为下列三类。
- (1)与申请人相关的必要材料:第1表(含封面)等。核对表分特定技能1号用与2号用,内容不同。
- (2)与所属机构相关的必要材料:第2表之1~3(法人用·个人事业主用)。若所属机构在同一年度内已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有时无须再提交第2表之1~3。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无须第2表。
- (3)与领域相关的必要材料:第3表。各领域均备有核对表(介护、大楼保洁、工业产品制造业、建设、造船与船用工业、汽车维修、航空、住宿、汽车运输业、铁路、农业、渔业、食品饮料制造业、餐饮业、林业、木材产业等)。
按申请种类划分的主要材料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第1表~第3表(依上述分类及相应核对表准备)。
-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护照·在留卡(出示)、第1表~第3表。
-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护照·在留卡(出示)、第1表、第3表(无须第2表)。
非申请人本人提交申请材料时,有时须出示可证明提交人身份的文件(申请取次者证明书、户籍誊本等)。样式、填写范例及申请人名簿等可在特定技能相关申请·申报样式一览(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