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机构行政书士

申请取次行政书士是依法取得申请取次资格的行政书士,可代替申请人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等手续。

通常需要由本人或受理机构等相关人员前往办理的手续,符合条件时可由申请取次行政书士代为提交,减轻申请人的负担。

申请取次行政书士可代理提交的主要申请

申请机构行政书士开展业务的范围如下。

  1.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2. 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
  3.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4. 就劳资格证明书交付申请
  5. 永住许可申请
  6. 在留资格取得许可申请
  7. 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
  8. 再入境许可申请
  9. 就业资格证书交付申请
  10. 申请内容变更申报
  11. 与在留资格相关的各类申报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