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省·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公布的《永住许可相关指南》,是对永住申请审查标准进行通俗说明的官方资料。俗称「入管50问50答」,对以取得永住权为目标的人士而言是重要的参考资料。本文对令和8年(2026年)2月24日修订的最新版内容进行归纳说明。

永住许可示意图
永住许可(永住权)

本文要点

  • 永住许可指南(50问50答)是什么
  • 永住许可的三大基本条件
  • 在留期间缩短的特例
  • 要件对照表与审查要点
  • 永住许可申请手续(受理机关·主要所需材料)

查看法务省官方指南

1. 永住许可指南(入管50问50答)是什么

《永住许可相关指南》,是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就《入管法》第22条规定的永住许可要件,以问答形式说明审查思路的官方资料。旨在帮助申请人及相关人士理解审查考量,汇总为50组问答。

令和8年2月24日已发布最新修订版。若您考虑申请永住,请务必确认最新指南。

在留资格与永住许可示意图
建议事先理解永住许可申请的审查标准

2. 永住许可的三大基本条件

永住许可审查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件。

(1)品行良好

遵守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作为居民过着不致遭受社会谴责的生活。具体而言,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因违反日本法令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监禁或罚金刑
  • 依《少年法》作出的保护处分仍在持续
  • 反复实施违法行为或严重有伤风化行为等,存在难以认定为品行良好的特别情事

(2)具有足以独立营生的资产或技能

在日常生活中不致成为公共负担,且可预见现在与将来能够维持稳定生活。一般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判断;常见参考标准为年收入300万日元以上,但有扶养家属时,可能要求更高收入。

※若为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之配偶或子女,则免除本项要件。

(3)符合国家利益(国益适合性)

须满足以下四项标准。

  • 在留期间:原则上持续在日本停留10年以上(其中须以就劳资格或居住资格停留5年以上)
  • 履行公法义务:未受罚金刑、徒刑等;依法纳税,并适当缴纳公共养老金、公共医疗保险费
  • 在留期间的最长性:就现持在留资格,以该资格允许的最长在留期间停留(目前亦可将「3年」视为符合)
  • 公共卫生:不属于《感染症预防及感染症患者医疗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类感染症等患者

【通知】关于《永住许可相关指南》部分内容的变更(令和8年2月24日发布)

自令和9年4月1日起,将变更下列链接所载《永住许可相关指南》中(注1)对在留期间「3年」视为「最长在留期间」之处理方式,改以指南正文为准,要求各在留资格均以该资格允许的最长在留期间进行停留。

但是,对在令和9年3月31日时点持有在留期间「3年」者所提出之永住许可申请,若在该在留期间内作出处分,则仅限首次,仍可依指南1(3)ウ「以最长在留期间停留」之方式处理。

3. 永住许可要件对照表

要件 内容 特例·备注
品行良好 遵守法令,过着不致遭受社会谴责的生活 日本人等之配偶·子女可免除
独立营生 不致成为公共负担之稳定生活(参考:年收入300万日元以上) 日本人等之配偶·子女可免除
符合国家利益 在留10年以上、履行公法义务、最长在留期间、公共卫生 在留期间可依特例缩短

4. 在留期间缩短的特例

原则上要求在日本持续停留10年以上,但在下列情形,在留期间可缩短

对象 所需在留期间
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之配偶 具有实质内容的婚姻持续3年以上,且此后持续停留1年以上
定住者 停留5年以上
获认定为难民者 停留5年以上
高度专门职(70分以上) 停留3年以上
高度专门职(80分以上) 停留1年以上

※技能实习及特定技能1号之在留期间,原则上不计入上述「10年」在留期间。

在留期间与永住许可示意图
在留期间要件因申请人情况而异

5. 何谓履行公法义务

指南强调,永住许可审查重视适当履行公法义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义务类型 内容
纳税义务 依法缴纳所得税、居民税、法人税等
公共养老金保险费 国民年金或厚生年金之缴纳
公共医疗保险费 健康保险费之缴纳
申报义务 住址申报、在留期间更新申请等

若过去存在未缴、滞纳等情形,可能影响永住许可审查。建议日常即妥善履行各项义务。

6. 永住许可申请手续

申请永住许可时,须依照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永住许可申请」页面所载手续办理。主要要点如下。

受理机关

永住许可申请应向管辖您住址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提出。原则上须由本人到场申请(未满16岁者除外)。

主要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因申请人之在留资格与身份而异。主要示例如下。

材料类型 内容
共通材料 永住许可申请书(1份)、照片(纵4cm×横3cm、申请前6个月内拍摄)、含申请人在内全家人之居民票、在留卡、护照
证明身份关系之资料 日本人配偶:配偶户籍誊本/永住者配偶:婚姻关系证明/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子女:出生证明或能证明身份关系之文书等,依申请人身份而异
证明经济状况之资料 职业证明(在职证明或纳税申报回执等)、居民税课税·纳税证明(最近3~5年)、纳税证明书(「その3」等依管辖区所定样式)、可证明公共养老金·公共医疗保险缴费状况之资料

7. 如何活用指南

永住许可指南可作为准备申请时的参考框架。但指南仅说明审查思路,个案仍可能因具体情事而有不同判断。

确认官方指南

最新指南请见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网站。

《永住许可相关指南》(令和8年2月24日修订)

结语

永住许可审查系综合判断上述三项要件是否满足。建议您仔细阅读指南,事先自行核对是否符合要件,以便顺利准备申请材料。

若有不明或不安之处,请至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网站确认最新信息,或咨询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

Heritage行政书士事务所除永住许可申请外,亦就各类在留资格之变更、更新、取得等提供支持。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