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簽證、該簽證係外國宗教團體派遣到日本嘅人進行嘅傳教工作或其他宗教活動所必需嘅。
具體而言,外國宗教團體派遣嘅僧侶、主教、神父、傳教士、牧師、僧侶、神父等喺日本從事宗教活動。
獲得宗教簽證嘅條件
宗教簽證適用於外國宗教團體派往日本嘅宗教活動,從事宗教人士以傳教等為目的嘅活動,並具有以下條件。
- 外國宗教組織唔一定係特定教派嘅總部。 即使申請人被邀請加入總部設在日本的宗教組織,如果申請人目前係日本境外宗教組織嘅成員,並且已收到該組織嘅派遣信或推薦信,則申請人將被視為外國宗教組織派遣人員。
- 除傳教工作外,語言教育、醫療和社會工作活動,如果根據其所屬宗教組織嘅指示作為傳教活動嘅一部分進行,並且無償進行,則被視為宗教活動。 (如果您想獲得報酬,您需要獲得許可才能從事在留資格允許的活動以外的活動。)
- 即使係宗教活動,內容都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益。
在留期間
5年、3年、1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