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會計服務簽證、係律師同註冊會計師等合格人員從事其工作嘅居留身份。
除了海外律師和註冊會計師資格外,具有律師、註冊會計師、司法書士、稅務師和行政書士等日本資格嘅人都屬於一類。
法律・會計服務簽證可以獲得嘅資格
要獲得簽證,您需要證明您具有以下資格之一:
- 律師
- 司法書士
- 行政書記員
- 註冊會計師
- 稅務會計師
- 土地和房屋測量師
- 勞動和社會保障顧問
- 專利代理人
- 海事代理
- 註冊外地律師
- 外籍註冊會計師
在留期間
5年、3年、1年、3个月
所需文件
- 喺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嘅申請,或申請更改居留身份的許可
- 照片(長4厘米×寬3厘米)。
- 回郵信封(標準信封,地址清楚註明,郵票價值392日元(簡易掛號信))
- 證明申請人具有律師、司法書士、行政書士、註冊會計師、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土地和房屋測量師、註冊外國律師、外國註冊會計師、社會保險和勞動顧問、專利代理人或海事代理人的資格之一的文件(執照複印件、證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