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会计操作签证是指具有合格的律师或注册会计师从事工作的人的居住地位。
除了海外律师和注册会计师以外,律师,注册会计师,司法代书人,税务师,行政代书人等从事日语资格的人也属于这一类。
获得法律和会计工作签证的资格
要获得签证,您需要证明您具有以下资格之一的文件
- 律师
- 司法书写员
- 行政书士
- 注册会计师
- 税务会计师
- 土地房子调查员
- 社会保险劳动力
- 专利律师
- 海事代理
- 外国律师
- 外国注册会计师
逗留期间
5年,3年,1年,3个月
所需文件
- 居留资格变更证明书申请或变更申请书
- 图片(长4厘米×宽3厘米)。
- 明确说明回信信封(固定形式信封上贴有392日元的邮票(简易挂号信)
- 证明其具有律师,司法代书人,行政代书人,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土地调查员,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外国注册会计师,社会保险劳工或专利律师的海外代理人证明文件 许可证,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