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释放许可申请是

临时释放许可申请是在因逾期滞留等非法滞留的外国人被拘留、因拘留令或驱逐出境令而暂时停止拘留、暂时中止拘留,解除临时禁锢时用的申请。

书面拘留令的拘留期限为“30日(但是,如果主审官认为有不得已的情况,可以延长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0日)”,拘留期间根据驱逐令的规定是“可驱逐出境”。但是,出于健康原因、准备离境等原因,可能需要暂时释放被拘留者解除束缚的制度。

如何申请临时释放

因逾期滞留等被驱逐出境并被拘留在入国管理局的外国人,通过申请临时释放许可,如果获得临时释放许可,就可以离开拘留所。

去哪里申请临时释放

如果被拘留者被关押在出入境拘留所,请联系该拘留所所长,如果被拘留者被关押在地方移民局的拘留所,请联系对该拘留所有管辖权的地方出入境管理局. 向主考官提出请求。

在提出临时释放请求时,请注意,如果获得临时释放,接收临时释放的人将需要采用被授予临时释放的人的身份,并将获得有关遵守法律法规的指导。需要决定担保人。

所需文件

临时释放许可申请表格另有一份副本,证明要求临时发放的理由,必须有关于担保人的文件。

临时释放许可的条件

如果提出临时释放请求,将考虑被拘留者的情况、支持临时释放请求的证据、该人的性格、资产等做出决定。

获得临时释放时,必须缴纳最多300万日元的押金,并且还有居住和活动范围的限制、应传票出庭的义务以及其他认为必要的条件。

关于保证金,如果移民拘留中心主任或主审官认为合适,可以用被拘留者以外的人出具的担保来代替保证金。保证金用于必须声明将支付保证金。

如果暂时释放被撤销

取消原因

如果获得临时释放的外国人逃跑或有逃亡的危险,无正当理由不响应传票,或者违反临时释放所附条件,则可能会发生临时释放被撤销的情况。

拘留

如果临时释放被取消,将被重新安置在拘留所的移民拘留中心和当地移民局。

如果赔偿被没收

当临时释放被撤销时,临时释放时支付的押金将被没收。 没收有两种:全部没收和部分没收。如果取消的原因是潜逃或不响应传票,则全部押金将被没收,如果取消是其他原因,则部分押金将被没收。押金将被没收,部分没收的金额将根据情况确定。

探视和探访

根据住宿设施的不同,探视和探访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但探访的时间和不能带入的物品有规定。